【據新華社廣州12月26日電】2012年,廣東社會撫養費到底征收了多少?廣東省衛計委、財政廳本月先後給出的數字竟相差11億元之巨。
   公眾有理由要追問,這種收費“理由多多”、使用“黑燈瞎火”、監管“無影無蹤”的“糊塗收費”到底怎麼收,又去向哪裡?
   只是“統計口徑”不同?
   12月4日,廣東省衛生和計生委員會公佈的數據顯示,2012年度廣東全省社會撫養費征收總金額為14.56億元。25日,廣東省財政廳在給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的有關信息公開申請的答覆卻顯示,這一數字為26.13億元。兩者相差11.57億元之巨。
   廣東省衛計委相關負責人回應稱,正在與財政廳進行核實,初步判斷應該是兩個部門統計方式不同所致。在核實之後,將第一時間公佈結果。
   廣東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26日告訴記者,省財政決算數是根據各地市彙總而來,是實際繳入國庫的數,這肯定錯不了。至於兩個數據的巨大差異,財政廳方面估計也是統計口徑所致。
   這名負責人說,計生部門的數據可能是年度開出罰單的累計數,而實際繳入的款項未必是當年開罰的,不排除有的是之前開出罰單、過了一年甚至多年才實際繳交的。
   顯然,“統計口徑不同”寥寥數字根本無法消除公眾心中的疑問。
   韓志鵬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兩個權威部門數據互相“打架”,而且差距如此離譜,實際上正反映出當地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和管理一直是混亂不清的糊塗賬。
   罰款彈性空間非常大
   今年以來,10多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相繼公開了2012年的征收額。無一例外,都只是公開了一個乾巴巴的大數。如何收、標準幾何等等則一概不得而知。
   根據國務院頒佈的《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社會撫養費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征收,各地征收的社會撫養費全部上繳縣級財政。《辦法》規定,以當地居民年人均收入為參考,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超生的情節,確定征收數額,具體征收標準由省級確定。
   綜合各地標準,超生一孩罰款一般為其年收入的2至8倍,彈性空間非常大,超生兩孩則更有彈性,上海是3至10倍,而北京等地是6至20倍。記者瞭解到,同在廣州市,2012年,越秀區超生一孩罰款是31.4萬元,番禺區則是24萬元。
   巨額罰款到底哪去了?
   此外,公眾持續追問的還有這筆數十億元的巨額罰款到底用到哪裡了?今年9月,廣州市公開的數據顯示,僅上半年社會撫養費入庫數為3.1億元。廣州市財政局在給記者的答覆中稱,社會撫養費作為行政性收費收入中的一項子收入,由區財政部門負責征收,按照“收支兩條線”規定,全部納入區地方財力統一使用,作為公共財政預算收入的一部分,統籌用於同級財政計生支出。
   “納入地方財政”的解釋顯然沒有完全打消公眾的質疑。儘管國家衛計委此前明確表態,禁止社會撫養費征收與計生支出掛鉤,但在現實中,類似社會撫養費這類的罰款收入往往還是與部門利益掛鉤,成為公眾不滿類似收費的重要原因。  (原標題:“誤差”竟有1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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